【适应证】
用于缓解由以下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1)多发性硬化、脊髓空洞症、脊髓肿瘤、横贯性脊髓炎、脊髓外伤和运动神经元病;(2)脑血管病、脑性瘫痪、脑膜炎、颅脑外伤。
【注意事项】
(1)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妊娠期用药的安全性尚未被证实,用药请权衡利弊。哺乳妇女应慎用本品。
(2)肝肾功能不全、有癫痫病史或惊厥发作、溃疡病、脑卒中、伴有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或意识错乱的患者慎用。
(3)12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
(4)老年人应低剂量用药。
(5)应逐渐减量,否则易出现幻觉和癫痫发作。
(6)服药期间避免驾车和操作机器。
(7)中风患者对本品耐受性差。
【禁忌证】
(1)对本品过敏者。
(2)癫痫、帕金森病、风湿性疾病引起的骨骼肌痉挛患者。
(3)妊娠初期3个月内禁用。
【不良反应】
主要是见于治疗开始时、剂量增加过快、剂量过大的患者,一般为轻微的暂时性症状。精神病史患者、伴脑血管病患者和老年患者不良反应可能较为严重。
(1)中枢神经系统:治疗开始时常出现日间镇静、嗜睡和恶心等副作用,偶尔出现口干、呼吸抑制、头晕、无力、精神错乱、眩晕、呕吐、头痛和失眠。
(2)神经精神病学的表现偶有或罕见报道有:欣快感、抑郁、感觉异常、肌痛、肌无力、共济失调、震颤、眼球震颤、调节紊乱、幻觉、噩梦。上述症状常难以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可能会降低惊厥阈,并引起惊厥发作,癫痫患者尤应注意。
(3)消化系统:偶有轻度的胃肠功能紊乱、便秘、腹泻、腹痛、恶心、食欲减退、味觉失常、大便隐血阳性等。
(4)心血管系统:偶见低血压、心功能不全。
(5)泌尿生殖系统:偶见或罕见排尿困难、尿频、遗尿,这些常难于与疾病本身的表现相区别。其他上有阳痿、射精不佳等。
(6)其他:罕见或个别病例有视力障碍、膝关节肿胀、多汗、体重增加、皮疹、肝肾及骨髓功能损害。某些病人对药物可显反常的反应而表现为痉挛状态加重。可能会出现肌张力过低,使病人更难于行走或照料自己,这种情况通常在调节剂量后可缓解(如:减少日间剂量,可能的话增加夜间剂量)。
【用法与用量】
口服:成人初始剂量为一次5mg,一日3次,应逐渐增加剂量,每隔3日增加5mg,直至所需剂量,但应根据病人的反应具体调整剂量。对本品作用敏感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一日5~10mg,分1~2次服,剂量递增应缓慢。常用剂量为一日30mg至75mg,分3次服。最大剂量为80mg,分3~4次服。停药前应逐渐减量。
儿童初始剂量按体重一日0.3mg/kg,维持量按体重一日0.75~2mg/kg。对10岁以上儿童一日最大剂量可达2.5mg/kg。通常治疗开始时一次2.5mg,一日4次。大约每隔3天小心增加剂量,直至达到儿童个体需要量。推荐的一日维持治疗量如下:12个月~2岁儿童:10~20mg。2~6岁儿童:20~30mg。6~10岁儿童:30~60mg(最大量70mg)。
【制剂与规格】
巴氯芬片:(1)10mg ;(2)25mg.
【药理毒理】
本品为解痉药,是y氨基丁酸(GABA)的衍生物,为作用于脊髓的骨骼肌松弛剂、镇静剂。该药通过激动 GABAB-受体而使兴奋性氨基酸如谷氨酸、门冬氨酸的释放受到抑制,从而抑制单突触和多突触反射在脊髓的传递而起到解痉作用。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包装】
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药品包装用铝箔,10片/板/盒,10片/板x2板/盒。
【有效期】
36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2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103
【生产企业】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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