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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2月08日
修改日期:2015年10月20日
【商品名】
易蒙停
【性状】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黄白色粉末。
【适应症】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
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规格】
2mg
【用法用量】
本品适用于成人及5岁以上的儿童。
-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每次不成形便后服用1粒。
-慢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粒,以后可调节每日剂量以维持每日1-2次正常大便。一般维持剂量每日1-6粒。
-每日最大剂量:成人不超过8粒,儿童不超过3粒/20公斤体重。
【不良反应】
本节描述的不良反应是指通过全面评价已有的不良事件,其中与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有合理性相关的不良事件。使用本品导致不良反应的个例报告不能证明其确切的因果关系。临床试验是在不断变化的条件下开展的,所以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药物的不良反应频率不能直接与其他药物的不良反应频率相比较,也不能反应在临床实践中的实际频率。
临床试验数据
成人和12岁以上儿童
急性腹泻
通过2755名受试者(12岁以上)参加的本品用于急性腹泻的26项临床研究(对照或开放性研究),对本品进行了安全性评价。使用本品治疗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列于表1:
表1.本品用于急性腹泻的26项临床研究中,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 |
盐酸洛哌丁胺%
(N=2755) |
神经系统疾病
头痛 |
1.2 |
胃肠道疾病
便秘 肠胃胀气 恶心 |
2.7 1.7 1.1 |
上述临床研究(N=2755)中,使用本品治疗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列于表2:
表2.本品用于急性腹泻的26个临床研究中,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 神经系统疾病 头晕 胃肠道疾病 口干 腹痛 呕吐 腹部不适 上腹痛 腹胀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皮疹 |
慢性腹泻
通过321名受试者参加的本品用于慢性腹泻的5项临床研究(对照或开放性研究),对本品进行了安全性评价。治疗周期从1周到52个月。
表3.本品用于慢性腹泻的5项临床研究,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 |
盐酸洛哌丁胺%
(N=321) |
神经系统疾病
头痛 |
1.2 |
胃肠道疾病
肠胃胀气 便秘 恶心 |
2.8 2.2 1.2 |
上述临床研究(N=321)中,使用本品治疗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列于表4:
表4.本品用于慢性腹泻的5项临床研究中,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 |
神经系统疾病
头痛 |
胃肠道疾病
腹痛 口干 腹部不适 消化不良 |
12岁以下儿童
急性腹泻
通过607名受试者(年龄从10天到13岁)参加的使用本品用于急性腹泻的13项临床研究(对照和开放性研究),对本品进行了安全性评价。使用本品治疗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列于表5:
表5.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急性腹泻的13项临床研究中,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 |
盐酸洛哌丁胺%
(N=607) |
胃肠道疾病
呕吐 |
1.2 |
在12岁以下受试者参加的上述临床研究(N=607)中,使用本品治疗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列于表6:
表6.本品用于12岁以下儿童急性腹泻的13个临床研究中,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
系统器官分类
药品不良反应 |
神经系统疾病
嗜睡 头晕 头疼 |
胃肠道疾病
恶心 腹痛 便秘 |
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
皮疹 |
上市后数据:
上市后使用本品的不良反应列于表7中。对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规定如下:
很常见:≥1/10;
常见:≥1/100,<1/10;
少见:≥1/1000,<1/100;
罕见:≥1/10000,<1/1000;
非常罕见:<1/10000,包括个别报告。
表7中描述的不良反应的分类是基于临床试验或流行病学研究的实际发生率。
表7.上市后使用盐酸洛哌丁胺的受试者(成人和儿童)发生的不良反应,基于临床试验或流行病学研究分类
免疫系统疾病
免疫系统疾病
罕见 |
超敏反应、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和过敏样反应 |
神经系统疾病
少见 罕见 |
嗜睡
协调异常、意识水平降低、肌张力增加、意识丧失、木僵 |
眼部疾病
罕见 |
瞳孔缩小 |
胃肠道疾病
罕见 |
肠梗阻(包括麻痹性肠梗阻)、巨结肠(包括中毒性巨结肠a) |
皮肤及皮下组织疾病
罕见 |
血管性水肿、大疱性疹(包括 Stevens-Johnson 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和多形红斑)、瘙痒、荨麻疹 |
肾脏及泌尿器官疾病
罕见 |
尿潴留 |
一般疾病和注射部位反应
罕见 |
疲乏 |
a.见【注意事项】
【禁忌】
禁用于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本品不应作为以下疾病的主要治疗方法:
•主要症状为高热和脓血便的急性细菌性痢疾
•急性溃疡性结肠炎
•沙门菌属、志贺菌属或弯曲杆菌属等侵人性病原体引起的细菌性小肠结肠炎
•使用广谱抗菌素引起的伪膜性肠炎
一般情况下,由于抑制肠蠕动可能导致肠梗阻、巨结肠和中毒性巨结肠时,不应使用本品。如发生便秘、腹胀和肠梗阻,应立即停用本品。
【注意事项】
本品用于腹泻时,仅为对症治疗。在确定病因后应进行特定治疗。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
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
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顽固性便秘,导致中毒性巨结肠的风险增加的报道。
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
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
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
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盐酸洛哌丁胺禁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的胶囊剂治疗。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用药同成人。
【药物相互作用】
洛哌丁胺(单剂量4mg)与伊曲康唑(为 CYP3A4和 P-糖蛋白抑制剂)合用可导致洛哌丁胺的血浆浓度增加3-4倍。在同样的实验中 CYP2C8抑制剂吉非贝齐可导致洛哌丁胺的血药浓度增加约2倍。与伊曲康唑和吉非贝齐合用可导致洛哌丁胺血浆峰值增加4倍,总血浆暴露增加13倍。通过意识活动测验,如主观嗜睡和数字符号替代测验,认为这些增加不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洛哌丁胺(单剂量16mg)与酮康唑(为 CYP3A4和 P-糖蛋白抑制剂)合用可导致洛哌丁胺的血浆浓度增加5倍。通过瞳孔测量法测验,认为这些增加不会导致药代动力学增加。
洛哌丁胺与口服去氨加压素合用可导致去氨加压素的血浆浓度增加3倍,可能是由于胃肠蠕动缓慢引起的。
与洛哌丁胺药理作用相似的药物合用可能会增加洛哌丁胺的效应;与增加胃肠道蠕动的药物合用可能会降低洛哌丁胺的效应。
【药物过量】
在过量时(包括由肝功能障碍导致的相对过量),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系统抑制症状(如:木僵、协调功能紊乱、嗜睡、缩瞳、肌张力过高、呼吸抑制)、尿潴留及肠梗阻。儿童可能对中枢神经系统反应较成人敏感。
如出现上述过量症状,可用纳洛酮作为解毒剂。由于本品作用的持续时间长于纳洛酮(1-3小时),因此可重复使用纳洛酮,并且应至少监护患者48小时以监测可能的中枢神经抑制症状。
【药理毒理】
1.药理学
本品为阿片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肠壁的 μ-阿片受体和阻止乙酰胆碱和前列腺素的释放,拮抗平滑肌收缩,而减少肠蠕动和分泌,延长肠内容物的滞留时间。
本品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因此可抑制大便失禁和便急。
2.毒理学
对犬进行12个月和对大鼠进行18个月的洛哌丁胺长期毒理学研究显示,在剂量增至5mg/kg/天(3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和40mg/kg/天(24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时分别出现一些体重增量减少和食物消耗量增加,此外未发现其它毒性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对犬和大鼠的无毒性反应剂量水平(NTEL)分别为1.25mg/kg/天(8倍于人体最大用量)和10mg/kg/天(6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体内和体外的特殊毒理学研究结果显示,洛哌丁胺无遗传毒性,无致癌性。在生殖毒性研究中,对怀孕和/或哺乳的大鼠给予高剂量洛哌丁胺(40mg/kg/天-24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会出现母体毒性,影响生育力和胎仔存活率降低。低剂量时洛哌丁胺并不影响母体和胎仔的健康,也不影响仔鼠在产中和产后的发育。
以上临床前毒理学研究中所出现的毒性作用,仅在用量超过人体用量很多倍且长期使用时才可观察到,在临床用药的剂量疗程范围内均未发现。
【药代动力学】
吸收:洛哌丁胺大部分被肠壁吸收,但由于明显的首过效应生物利用度仅约为0.3%。不同剂型的盐酸洛哌丁胺(硬胶囊、软胶囊、有或无包衣的片剂、咀嚼片、口崩片、口服液)其吸收的速度和程度是生物等效的。
分布:研究在大鼠身上的分布显示与肠壁有高亲和力,易与纵肌层的受体结合。洛哌丁胺与血浆蛋白(主要是白蛋白)的结合率为95%。临床前研究数据显示洛哌丁胺为 P-糖蛋白底物。
代谢:洛哌丁胺几乎全部被肝脏摄取,通过胆汁代谢,结合和排泄。洛哌丁胺的主要代谢途径是通过氧化的 N-去甲基作用,并且主要通过细胞色素氧化酶 CYP3A4和 CYP2C8调节。由于非常强的首过效应,血浆中的药物原型浓度非常低。
排泄:洛哌丁胺在人体的消除半衰期为11(9-14)小时。药物原型及代谢产物主要通过粪便排泄。
儿科人群:未在儿科人群中开展药代动力学研究,预计儿童与成人有相似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相似的药物相互作用特性。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包装】
铝塑水泡板包装:6粒/板/盒。
【有效期】
60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10085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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