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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10年10月19日
修改日期:2015年12月01日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玻璃酸钠滴眼液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稍带黏性的液体。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
干燥综合征、Stevens 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规格】
0.1%
【用法用量】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不良反应】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0.45%)、眼刺激感(0.36%)、结膜充血(0.24%)、眼睑炎(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
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2)不要再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1.作用机制:玻璃酸钠可与纤维连接蛋白结合,通过该作用促进上皮细胞的连接和伸展。此外,由于其分子内可保有众多的水分子,因而具有优越的保水性。
2.促进角膜创伤治愈作用(家兔):对家兔角膜上皮创伤模型,用玻璃酸钠滴眼显示有促进创伤愈合的作用。
3.促进角膜上皮伸展作用(家兔<离体>):对离体家兔角膜片的培养组织,玻璃酸钠可以促进角膜上皮细胞层的伸展。
4.促进角膜上皮伸展作用(家兔<离体>)对离体家兔角膜滴用玻璃酸钠,与人工泪液相比可显著防止角膜干燥。
毒理研究:
对家兔进行了下述滴眼毒性试验,未见任何眼刺激性及毒性。
动物各类 | 滴眼时间 | 药物浓度 | 滴眼方法 | 试验结果 |
家兔 | 7天 | 1%及2% | 1次1滴,1天5次 | 未见眼刺激性及毒性 |
7天 | 0.5% | 1次1滴,1天3次 | ||
4周 | 3%及0.5% | 1次1滴,1天8次 | ||
26周 | 3% | 1次1滴,1天8次 |
【药代动力学】
1.血中浓度:
健康成年男子(6人)单眼以第1天0.1%、第2天0.5%浓度的玻璃酸滴眼液滴眼,1次1滴,1天5次。之后在第3~9天继续用0.5%的浓度,1天13次,连续7天滴眼。在开始滴眼前、第3天、第9天(最终滴眼日)及第10天分别测定了血中的玻璃酸浓度。结果,各期的测定值均在检出限(10ng/ml)以下,与滴眼前相同。
2.动物眼组织内的分布(家兔):
家兔正常角膜用0.1%14C-玻璃酸钠滴眼液50μl 一次性滴眼时,仅在外眼部可以检测到放射,特别是在球结膜处浓度较高,至给药后8小时仍可测出,而在角膜处浓度较低,仅在给药后30分钟内可以测出。
当用0.1%14C-玻璃酸钠滴眼液50μl 滴于家兔损伤角膜时,证实了其在角膜的大量分布,1小时后仍可检测出约408ng/ml。此外,房水中也可以测出。
【贮藏】
遮光,密闭、室温(10-30℃)保存。
【包装】
低密度聚乙烯滴眼瓶包装,每瓶5ml,1瓶/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06012010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633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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