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氮磺吡啶肠溶片 Sulfasalazine

【警告】

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修订日期】

核准日期:2007年01月24日

修改日期:2015年12月01日

【性状】

本品为肠溶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黄色至棕黄色。

【适应症】

1、溃疡性结肠炎

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

2、Crohn’s病

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

3、类风湿性关节炎

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规格】

0.25g

【用法用量】

服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对治疗的反应情况及对药物的耐受性来决定。片剂应在每日固定的时间服用,进餐时服用为佳。先前未曾用本片剂及肠溶片治疗过的患者,建议其在最初几周内逐渐增加剂量。使用肠溶片能降低胃肠道副作用的发生率。肠溶片不可压碎及掰开服用。炎症性肠病(主要为溃疡性结肠炎)

成人:每天3~4g(12-16片),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每天1~2g(4-8片)的小剂量开始,如果每天超过4g,应警惕毒性增加。

严重发作:每次1~2g(4~8片),每天3~4次,可与类固醇药物合用,组成强化治疗方案。

轻度及中度发作:每次1g(4片),每天3~4次。

缓解期:建议给予维持剂量以防症状重现,一般每天2~3次,每次1g(4片)。

儿童:

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

防止复发:按每公斤体重每天20~3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

类风湿性关节炎:根据经验,临床效果出现在治疗后1~2个月内。建议该肠溶片与止痛药和/或非甾体类抗炎药一起服用,至少到柳氮磺吡啶肠溶片的疗效出现为止。

成人:每次1g(4片),每天2次。肠溶片不可压碎及掰开服用。开始治疗时建议按下表增加每天的剂量:

  第一周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四周及以后
早晨   0.5g 0.5g 1g
晚上 0.5g 0.5g 1g 1g

若治疗两月后未出现反应,可将剂量增至每天3g(12片)。每天超过2g时,应进行监测。

儿童:目前不主张对青少年慢性关节炎使用柳氮磺吡啶肠溶片。必须使用时参照如下用法用量:6岁以上儿童30~50mg/公斤体重/天,分2次口服,最大剂量为2g/天。

【不良反应】

整体而言,约有75%药物不良反应发生在治疗前3个月,超过90%发生在前6个月,一些剂量依赖性的不良反应症状,通常可以由减少剂量而缓解。肠道细菌将柳氮磺吡啶分解成磺胺嘧啶和5-氨基水杨酸,所以可能发生磺胺药物或水杨酸盐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具有慢乙酰化代谢表型的患者更可能对磺胺嘧啶产生药品不良反应。

柳氮磺吡啶用于治疗溃疡性结肠炎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厌食、头痛、恶心、呕吐、胃部不适和明显的可逆性少精子症。约有三分之一的患者会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发生概率较小的不良反应有瘙痒、荨麻疹、皮疹、发热、变性珠蛋白小体贫血、溶血性贫血和紫绀等症状,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病率一般低于1/30……余详见说明书。

【禁忌】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警告

肝、肾功能受损患者或血液系统障碍患者需经严格评估后方可使用柳氮磺吡啶肠溶片进行治疗。柳氮磺吡啶用药引起死亡的原因有超敏反应、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其它血液系统障碍、肝、肾功能受损、神经肌肉与中枢神经系统不可逆性病变及纤维性肺泡炎。一些临床症状的出现,如咽喉痛、发热、面色苍白、紫癜或黄疸,表明患者可能出现了严重的血液病或肝中毒。使用柳氮磺吡啶肠溶片进行治疗的患者应经常进行全血细胞计数及尿液镜检等化验。在等待血液化验的结果时应中断柳氮磺吡啶的治疗。接爱柳氮磺吡啶治疗的男性患者会出现少精子症和不育症,但这些症状于停药后可以恢复。

其它注意事项

1.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患者、血卟啉症、血小板、粒细胞减少、血紫质症、肠道或尿路阻塞患者应慎用。

2.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碱化尿液的药物。如应用本品疗程长,剂量大时宜同服碳酸氢钠并多饮水,以防止此不良反应。治疗中至少每周检查尿常规2~3次,如发现结晶尿或血尿时给予碳酸氢钠及饮用大量水,直至结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及其他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4.治疗中须注意检查: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直肠镜与乙状结肠镜检查,观察用药效果及调整剂量。

(3)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每2~3日查尿常规一次)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4)肝、肾功能检查。

5.遇有胃肠道刺激症状,除强调餐后服药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时一次,使症状减轻。

6.根据患者的反应与耐药性,随时调整剂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间歇治疗(用药二周,停药一周)。

7.腹泻症状无改善时,可加大剂量。

8.夜间停药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9.肾功能损害者应减小剂量。

详见说明书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中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因此孕妇应禁用。

2.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磺胺药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儿童用药】

由于磺胺药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类药物在新生儿及2岁

以下小儿应禁用。

【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尿碱化药合用可增强磺胺药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细菌摄取,对磺胺药的抑菌作用发生拮抗,因而两者不宜合用。

3.下列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后者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或在应用磺胺药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其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

4.骨髓抑制药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合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

5.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与磺胺药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少,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

6.溶栓药物与磺胺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

7.肝毒性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

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

8.光敏药物与磺胺药合用可能发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9.接受磺胺药治疗者对维生素 K 的需要量增加。

10.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因此不宜两药合用。

11.磺胺药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合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磺胺类药物同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其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磺胺药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

13.与洋地黄类或叶酸合用时,后者吸收减少,血药浓度降低,因此须随时观察洋地黄类的作用和疗效。

14.与丙磺舒合用,会降低肾小管磺胺排泌量,致磺胺的血药浓度上升,作用延长,容易中毒。

15.与新霉素合用,新霉素抑制肠道菌群,影响本品在肠道内分解,使作用降低。

【药物过量】

当每天用量达到或超过4g或血清药物浓度超过50μg/ml,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增多。过量时多出现恶心和呕吐症状。对于过量的处理,首先应洗胃,继而静脉补液利尿,静脉给予碳酸氢钠碱化处理,警惕出现少尿和无尿症状,若发生无尿,应及时进行进行透析治疗。若出现高铁血红蛋白症(出现紫绀)时,应静脉缓慢给予亚甲兰(美兰)每公斤体重1~2mg或其他合适治疗。若有严重的硫血红蛋白血症时,则可进行输血替换治疗。

【药理毒理】

药理作用

柳氮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嘧啶的作用方式尚不明确,可能与其在动物和体外试验中表现出的抗炎和免疫调节作用有关,动物放射自显影研究表明,柳氮磺吡啶(SSZ)能与结缔组织亲和,并在浆液、肝脏和肠壁中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对溃疡性结肠炎患者分别直肠给予柳氮磺吡啶及其主要代谢物5-氨基水杨酸和磺胺吡啶的临床研究表明,产生主要治疗作用的可能是5-氨基水杨酸。本品是主要通过柳氮磺吡啶还是其主要代谢产物产生抗风湿性作用尚不明确。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在Ames试验及L51784小鼠淋巴瘤细胞HGPRT基因试验中SSZ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大鼠、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及小鼠外周RBC试验、姐妹染色体互换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及人淋巴细胞微核试验中,其致突变作用尚不明确。

生殖毒性:雄性大鼠给药量为800mg/kg/日(4800mg/m[sup]2[/sup])时,出现雄性生育力损害,临床上有柳氮磺吡啶给药引起精子减少症和不育的报道,停药后可自行恢复。大鼠及家兔给药剂量达人用量的6倍时,雌性动物生育力和胎仔未出现明显损害。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控制的孕妇本品给药的临床研究资料。

致癌性:进行了F344/N大鼠和B6C3F1小鼠经口给药两年的致癌性研究。大鼠给药量分别为84 mg/kg/日(496mg/m[sup]2[/sup])、168 mg/kg/日和337.5mg/kg/日,结果雄性大鼠尿道膀胱移行细胞乳头瘤的发生率升高(统计学有显著意义),雌性大鼠337.5mg/kg/日剂量组有2例(4%)出现肾脏移行细胞乳头瘤;大鼠尿道膀胱和肾脏肿瘤发生率的增加与肾结石的形成和移行细胞上皮的增生有关。小鼠给药量分别为675 mg/kg/日(2025mg/m[sup]2[/sup])、1350 mg/kg/日和2700mg/kg/日时,各给药组雌、雄小鼠肝细胞腺瘤、癌的发生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

【药代动力学】

详见说明书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装】

药用铝塑包装,每盒装60片。

【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 H31020557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上海信谊嘉华药业有限公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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