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药事管理,规范药品的引进、遴选流程,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药品,更好地满足医患用药需求,特制定《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新药遴选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架构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药品的准入工作。
二、新药申请要求
新药指与我院现有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或厂家不同的药品。每个临床科室每年的新药申请不允许超过2个品种(新成立的有特殊用药需求的科室不允许超过5个品种)。新增品种(通用名不同)须按“新药集中遴选流程”,由准入会议讨论通过。
三、新药遴选流程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召开会议(每年0-1次,特殊情况2次),按照“新药遴选原则”,对临床提交的新药申请集中讨论,遴选适宜新药。流程如下:
临床科室书面提出新药申请→提交药剂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签字同意→报院委会审批。
四、新药遴选原则
药品遴选遵循“应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价格合理、基药优先、集采优先、能够保障供应、符合相关政策和医院实际情况”的原则。
1.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
2.选择临床确需、药物作用针对性强、长期使用安全、不良反应少、有循证医学证据的品种。
3.执行国家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相同通用名的药品在有中标品种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能选用非中标品种。
4.优先选择《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品种。
5.优先选择国家谈判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有明显价格优势的品种。
6.规格、剂型合理,同样的给药途径下,尽量选择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药品,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7.优先选择权威指南治疗方案中主要治疗用药,特别是填补医院药品作用或类别空白的品种。
8.复方制剂应有联合使用依据,适用于临床,性价比明显高于组合使用同品种单方制剂。
9.优先选择知名药企供应稳定、价格合适的药品。
10.根据相关政策,不接受与带量采购相冲突品种的申请;不接受未挂网品种的申请;原则上暂不接受备案采购等非中标品种的申请。
11.以下品种不推荐准入:①作用针对性不强,适应症宽泛,可以归为辅助性、营养性药品的品种,特别是既往已淘汰或既往有类似品种且销量较大或虽为全新品种但价格较高或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认为易滥用的品种;②现有品种的改良品种,作用可能有所增强或不良反应可能有所减少,但价格显著高于现有品种或医保不能报销或报销比例低,明显增加患者负担的品种。
12.新药引进要维持进出平衡,控制品种数量无大的变化,每个临床科室每年的新药申请不超过2个品种(确需超过2个品种的,须对应提供可淘汰的主要在本科使用的专科用药),引进新药的同时要考虑淘汰促销嫌疑大的品种、部分非基本药物品种和滞销品种。
【注意】
* 由于厂商、供应商等原因,少量药品的规格、厂家、价格等可能变更,甚至停产!
由于工作繁忙,处方集可能有遗漏、部分药品说明书可能有错误或未更新,请勿过分依赖!
本页内容仅供专业人员参考,患者请勿擅自用于疾病诊断、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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