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院药事管理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经济性、有效性,避免和减少药物不良反应与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全面提高医疗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4年颁布,2015年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6修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16修订)》、《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临床医师选用治疗药物的原则

1.本着安全、有效、经济的指导原则,针对患者的诊断结果,因病施治,选择适宜的药物,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2.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或)《药典》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并根据病情变化、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程上做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上报药物不良反应。

3.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和(或)《药典》规定的适应症范围、给药途径、规定用量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具备合理的科学理论基础,分别经本科室及医院相关专业组专家讨论后,提交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审批,并向患者告知药物超范围使用的依据、治疗的步骤、预后情况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经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使用。

①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

②医师通过用药指南、临床实践、专业讨论或循证医学文献报道,证实了“药品说明书之外的用法”;

③在没有其他公认的更好的治疗手段的情况下;

④患者个体差异的需要;

⑤其他特殊治疗情况。

4.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

5.联合用药应从尽可能减少毒副作用、对解除患者的病情有相加或协同作用的角度,慎重考虑患者病情和药物毒、副作用的利弊。中西药联用应分别以中医理论和西医理论为指导,充分考虑中西药物的主辅地位、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因素,力避违禁联用。没有循证医学依据及明确临床适应症的中药注射液严禁使用。

6.抗菌药物的临床使用,应当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我院制订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实施细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执行。

7.严格执行麻、精、毒、放药品管理制度,保证特殊药品的使用安全。

8.对特殊群体(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的患者用毒性较大的药物可能危及胎儿或婴幼儿的安全时,应慎重考虑疾病与用药二者的利害关系,并和患者家属签订用药协议。

9.老年患者的用药应根据老年患者的各个器官情况合理选择药物,特别是对心脏、神经、肝、肾毒较大的药物应酌情应用或减少使用。

10.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开具、调配和保管处方。处方书写、处方的剂量以及处方限量符合有关规定,用药时间不可超过处方要求的限定时间;对新农合病人、医保病人、离休干部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执行。

11.临床用药(门诊、住院)的处方,应由开具处方的医生根据处方权的范围,开具相应范围内的药品,不得超出权限开药。

二、临床药师监督和指导合理用药

1.在处方调配时,应认真审查处方,做到“四查、十对”,发现不合理用药和(或)有配伍禁忌的处方应退回处方医师,门诊不得超说明书使用。

2.在审查处方时,如发现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开方时,不得调剂。

3.在发药时,应认真交待患者的用药时间、用药中的注意事项、用药方法、用药过程与食物的关系以及用药剂量,对中、西药物合用时,应具体交代中、西药物应分开用药的时间。

4.对特殊药品的处方,应按有关的规定认真核对相关的证明,并做好记录。

5.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通过参与临床查房、病例讨论的方式,进入临床一线,参与患者治疗过程中个性化用药方案的制定,提供患者所需的临床药学服务;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以及新药信息,出版药讯,为医师用药提供指导。

6.开展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临床公布。

三、合理用药检查

1.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领导下,医务部、药剂科及医感控科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对临床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及培训工作。

2.建立单品种用药总量监控和超常预警机制。每月对全院抗生素类药和非抗生素类药的用药总量,按照单个品种进行汇总排序,对用药总金额大和用药量异常增长的药品品种,上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进行全面分析,凡经认定为不合理的品种,医院将对其进行调控直至淘汰。

3.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每月对各临床科室药占比进行公示,对异常增长的科室,要求其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4.建立临床用药动态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合理用药检查,对各科室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临床用药的合理性,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

5.药剂科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定期抽查门诊处方及住院医嘱进行处方点评填写处方评价表,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对典型不合理用药,每月度汇总一次。

6.检验科开展临床病原检测工作。细菌的分离、鉴定及药物试验、质量控制严格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要求执行。每季度公布全院及重点科室的常见病原菌及耐药情况,每季度汇总一次,并于《感控通讯》上公示。

7.医务部组织药剂科、感控科对Ⅰ类切口抗菌药物合理用药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考核内容。

四、处罚措施

按照医院最新合理用药相关奖惩方案执行。

 

 

医务部 药剂科

二〇一九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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