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本品为强效镇痛药,适用于各种剧痛,如创伤性疼痛、手术后疼痛、麻醉前用药,或局麻与静吸复合麻醉辅助用药等。对内脏绞痛应与阿托品配伍应用。用于分娩止痛时,须监护本品对新生儿的抑制呼吸作用。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时,常与氯丙嗪、异丙嗪组成人工冬眠合剂应用。用于心源性哮喘,有利于肺水肿的消除。慢性重度疼痛的晚期癌症患者不宜长期使用本品。
【注意事项】
(1)本品与芬太尼的化学结构有相似之处,两药可有交叉过敏。
(2)妊娠及哺乳 本品能通过胎盘屏障及分泌入乳汁,因此产妇分娩镇痛时以及哺乳期间使用时剂量酌减。
(3)以下情况慎用 老年人、肝功能损伤、甲状腺功能不全者、运动员。
(4)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务必严格遵守国家对麻醉药品的管理条例,医院和病室的贮药处均须加锁。处方颜色应与其他药处方区别开。各级负责保管人员均应遵守交接班制度,不可稍有疏忽。
(5)未明确诊断的疼痛,尽可能不用本品.以免掩盖病情贻误诊治。
(6)静脉注射后可出现外周血管扩张,血压下降,尤其与吩噻嗪类药物(如氯丙嗪等)以及中枢抑制药并用时。
(7)本品务必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肼等)停用14天以上方可给药,而且应先试用小剂量(1/4常用量),否则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严重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多汗、肌肉僵直、血压先升高后剧降、呼吸抑制、紫绀、昏迷、高热、惊厥,终致循环虚脱而死亡。
(8)注意勿将药液注射到外周神经干附近,否则产生局麻或神经阻滞。
(9)不宜用于PDA,特别不能做皮下PDA。
(10)本品过量中毒时可静脉注射纳洛酮0.005~0.01mg/kg,成人0.4mg,亦可用烯丙吗啡作为拮抗剂。但本品中毒出现的兴奋惊厥等症状,拮抗剂可使其症状加重,此时只能用地西泮或巴比妥类药物解除。当血内本品及其代谢产物浓度过高时,血液透析能促进排泄毒物
【禁忌证】
室上性心动过速、颅脑损伤、颅内占位性病变、慢性阻塞性肺疾患、支气管哮喘、严重肺功能不全等禁用。严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用。
【不良反应】
本品的耐受性和成瘾性程度介于吗啡与可待因之间,一般不应连续使用。治疗剂量时可出现轻度的眩晕、出汗、口干、恶心、呕吐、心动过速及直立性低血压等。
【用法和用量】
注射剂:(1)镇痛:成人肌内注射,一次25~100mg,一日100~400mg;极量,一次150mg,一日600mg。成人静脉注射一次按体重以0.3mg/kg为限。
(2)分娩镇痛:阵痛开始时肌内注射,一次:25~50mg,每4~6小时按需重复;极量,一次量以50~100mg为限。
(3)麻醉前用药:麻醉前30~60分钟肌内注射,按体重1.0~2.0mg/kg。麻醉维持中,按体重1.2mg/kg计算60~90分钟总用量,配成稀释液,成人一般每分钟静滴1mg,小儿滴速相应减慢。
(4)手术后镇痛:硬膜外间隙注药,24小时总用量按体重2.1~2.5mg/kg为限。
(5)晚期癌症患者解除中重度疼痛:应个体化给药,剂量可较常规为大,应逐渐增加剂量,直至疼痛满意缓解,但不提倡使用。
(6)小儿基础麻醉:在硫喷妥钠按体重3~5mg/kg 10~15min后,追加哌替啶1mg/kg加异丙嗪0.5mg/kg稀释至10ml缓慢静脉注射。
口服:成人,一次50~100 mg ,一日200~400 mg;极量,一次150 mg,一日600 mg。小儿用量:一次按体重1.0~1.5mg/kg。
【制剂与规格】
盐酸哌替啶片:(1)25mg;(2)50mg。
盐酸哌替啶注射液:(1)1ml∶50mg;(2)2ml∶100mg。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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