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用于妊娠期为13周至20周的流产,此妊娠期从正常末次月经的第一天算起。
(2)用于下述与中期流产有关的情况:①其他方法不能将胎儿排出;②采用宫内方法时,由于胎膜早破导致药物流失,子宫收缩乏力;③.需要进行宫内反复药物滴注的流产,以使胎儿排出;④尚无生存活力的胎儿出现意外的或自发性胎膜早破,但无力将胎儿排出。
(3)用于常规处理方法无效的子宫收缩弛缓引起的产后出血现象。
【注意事项】
(1)青光眼或眼压升高史者、气喘病、高血压、低血压、贫血、黄疸、糖尿病、癫痫者慎用。
(2)子宫疤痕者慎用。
(3)大剂量可引起子宫破裂。
(4)必须严格遵循推荐剂量使用。
【禁忌证】
急性盆腔炎患者,有活动性心、肺、肾、肝疾病的患者。
【不良反应】
一般为暂时性的,治疗结束后可恢复。常见呕吐、腹泻、恶心,还可出现面部潮红和体温升高等。在用药前或同时给予止吐剂或止泻剂,可使前列腺素类药物的胃肠道不良反应发生率大为降低。
【用法和用量】
肌内注射:(1)用于流产和适应证第2项的内容,起始剂量为250μg,用结核菌素注射器做深部肌内注射。此后依子宫反应,间隔1.5至3.5小时再次注射250μg的剂量。首次可使用的试验剂量100μg。多次注射250μg剂量后子宫收缩力仍不足时,剂量可增至500μg。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的总剂量不得超过12mg,且连续使用不超过2天。
(2)用于难治性产后子宫出血,初始一次250μg,做深部肌内注射。如疗效不满意时,可间隔15~90分钟多次注射,注射次数和间隔时间应根据病情决定,总剂量不得超过2mg。
【制剂与规格】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1ml∶0.25mg。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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