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用于防治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性疾病及紫癜等辅助治疗。2.慢性铁中毒的治疗:维生素C促进去铁胺对铁的整合,使铁排出加速。3.特发性高铁血红蛋白症的治疗。4.下列情况对维生素C的需要量增加:(1)病人接受慢性血液透析、胃肠道疾病(长期腹泻、胃或回肠切除术后)、艾滋病、结核病、癌症、溃疡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热、感染、创伤、烧伤、 手术后等;(2)因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营养不良,体重骤降,以及在妊娠期和哺乳期;(3)应用巴比妥类、四环素类、水杨酸类,或以维生素C作为泌尿系统酸化药时。
【注意事项】
1 .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 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血清胆红素浓度下降;
(6)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 (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4.长期大量应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5.本品浓度大,不宜静脉直接推注或肌内注射,避免发生血栓或溶血反应。
【禁忌证】
对本品过敏者。
【不良反应】
1 .长期应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晕厥。
【用法和用量】
口服:一般治疗维生素C缺乏症,成人一次0.1~0.2g,一日2~3次。儿童一日100~300mg,分2~3次服。
静脉注射或肌内注射,成人每次100-250mg,每日1-3次;必要时,成人每次2-4g,每日1-2次或遵医嘱;小儿每日100-300mg,分次注射。救治克山病可用大量,由医师决定。
【制剂与规格】
维生素C片:100mg;
维生素C注射液:2ml∶0.5g。
【药物相互作用】
1.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 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氣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
7.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
【批准文号】
2ml:0.5g 国药准字H37022063
【生产企业】
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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