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与氟尿嘧啶和亚叶酸联合应用:一线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辅助治疗原发肿瘤已完全切除后的Ⅲ期结肠癌术后的辅助治疗。
【注意事项】
(1)奥沙利铂应在专门的肿瘤机构内应用,并在有经验的肿瘤医生的监督下使用。
(2)对中度肾功能不全病人应用尚缺乏足够的安全性研究的资料。因此,此类病人用药前应该权衡利弊。此种情况下,必须密切监测肾功能,并按照毒性大小调整剂量。
(3)对于有铂类化合物过敏史的病人,应严密监测过敏症状。一旦发生任何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给药,并给予积极的对症治疗,并禁止在这些患者中再用奥沙利铂。
(4)如有外渗发生,应立即停止滴注并采取局部处理措施以改善症状。
(5)应仔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系统毒性,特别是与其他有神经系统毒性的药物合用时。一次治疗前都要进行神经系统检查,以后定期复查。
(6)如果以2小时内滴注完奥沙利铂的速度给药时,病人出现急性喉痉挛,下次滴注时,应将滴注时间延长至6小时。
(7)如果病人出现神经系统症状(感觉障碍、痉挛),那么依据症状持续的时间和严重程度推荐以下方法调整奥沙利铂的剂量。①如果症状持续7天以上而且较严重,应将奥沙利铂的剂量从85mg/m2减至65mg/m2(晚期肿瘤化疗)或至75mg/m2(辅助化疗)。②如果无功能损害的感觉异常一直持续到下一周期,奥沙利铂的剂量从85mg/m2减至65mg/m2(晚期肿瘤化疗)或至75mg/m2(辅助化疗)。③如果出现功能不全的感觉异常一直持续到下一周期,应停止应用奥沙利铂。④如果在停止使用奥沙利铂后,这些症状有所改善,可考虑继续奥沙利铂治疗。
(8)应告知病人治疗停止后,周围感觉神经病变症状可能持续存在。辅助治疗停止后,局部,中度感觉异常或影响日常活动的感觉异常可能持续3年以上。
(9)胃肠道毒性,主要表现为恶心和呕吐,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止吐用药。
(10)严重的腹泻和/或呕吐可能会引起脱水、麻痹性肠梗阻、肠闭塞、低血钾、代谢性酸中毒以及肾功能损伤,特别当奥沙利铂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发生这些情况的可能性更大。
(11)如果出现血液学毒性(中性粒细胞<1.5×109/L或血小板<50×109/L),下一周期的治疗应推迟,直到血液学指标恢复到正常的水平。在奥沙利铂初次治疗前或新一周期奥沙利铂治疗前要进行血象检查。
(12)应告知患者服用奥沙利铂和氟尿嘧啶后发生腹泻/呕吐、黏膜炎/口腔炎及中性粒细胞减少等情况的危险性,并与他们的医师有密切接触以保证一旦发生问题时能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理之。
(13)如果发生黏膜炎/口腔炎,伴有或不伴有中性粒细胞减少,下次服药应推迟至黏膜炎/口腔炎恢复到至少1级,和/或中性粒细胞水平≥1.5×109/L。
(14)奥沙利铂与氟尿嘧啶(联合或不联合亚叶酸)合用时,应根据氟尿嘧啶相关的毒性对其剂量作相应的调整。
(15)当腹泻达到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达到3~4级(中性粒细胞<1×109/ L )或血小板减少症达到3~4级(血小板<50×109/ L)时,须将奥沙利铂临床应用剂量从85 mg/ m2降到65mg/ m2(晚期肿瘤化疗)或至75mg/m2(辅助化疗),并且相应调整氟尿嘧啶应用的剂量。
(16)如果有无法解释的呼吸系统症状发生,如无痰性干咳、呼吸困难、肺泡罗音或可有放射影像学依据的肺浸润,应立即停止应用该药直到肺部检查确定已排除发生间质性肺炎的可能为止。
(17)如果不能确定肝功能检查结果的异常或门静脉高压症是由肝转移引起的,应考虑由奥沙利铂引起的极少见的肝血管异常的可能性。
【禁忌证】
对铂类衍生物有过敏者,第一疗程开始前有骨髓抑制,第一疗程开始前有周围感觉神经病变伴功能障碍,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不良反应】
贫血、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有时可达3级或4级。当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及血小板减少症等血液学毒性增加。恶心、呕吐、腹泻。这些症状有时很严重。当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这些不良反应显著增加。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以末梢神经炎为特征的周围性感觉神经病变。有时可伴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喉痉挛,可自行恢复而无后遗症,这些症状常因感冒而激发或加重。感觉异常可在治疗休息期减轻,但在累积剂量大于800mg/m2(6个周期)时,有可能导致永久性感觉异常和功能障碍。在治疗终止后数月之内,3/4以上患者的神经毒性可减轻或消失。当出现可逆性的感觉异常时,并不需要调整下一次本品的给药剂量。给药剂量的调整应以所观察到的神经症状的持续时间和严重性为依据。当感觉异常在两个疗程中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和/或功能障碍开始出现时,本品给药量应减少25%(或100mg/m2),如果在调整剂量之后症状仍持续存在或加重,应停止治疗。在症状完全或部分消失之后,仍有可能全量或减量使用,应根据医师的判断做出决定。用药后不适发热、便秘和皮疹;轻度肝功能改变,对心肾功能无影响;脱发,耳毒性,本品渗漏在血管外可以引起局部疼痛和炎症;罕见过敏,出现皮肤红斑甚至过敏性休克。肺纤维化、间质性肺病。
【用法和用量】
限成人使用。辅助治疗时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500ml中静脉滴注2~6小时,每2周重复,共12个周期(6个月)。
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 奥沙利铂的推荐剂量为85mg/m2静脉滴注,每2周重复一次。应按病人的耐受程度进行调整剂量。
奥沙利铂和氟尿嘧啶联合使用,必须在氟尿嘧啶前使用。
【制剂与规格】
注射用奥沙利铂: (1)50mg;(2)100mg。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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