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1.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
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规格】
1ml:25mg
【用法用量】
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肌内注射:一次25~50mg,一日2次,待患者合作后改为口服。
静脉滴注:从小剂量开始,25~50mg稀释于500ml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静脉滴注,一日1次,每隔1~2日缓慢增加25~50mg,治疗剂量一日100~200mg。不宜静脉推注。
【不良反应】
1.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
2.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
3.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
4.长期大量用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5.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
6.可引起注射局部红肿、疼痛、硬结。
7.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
8.少见骨髓抑制。
9.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禁忌】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注意事项】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
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6.癫痫患者慎用。
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
9.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10.本品颜色变深或有沉淀时禁止使用。
11.本品不宜皮下注射,静脉注射可引起血栓性静脉炎,应稀释后缓慢注射。
12.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慎用。
【老年用药】
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乙醇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性抑制药合用时中枢抑制作用加强。
2.本品与抗高血压药合用易致体位性低血压。
3.本品与舒托必利合用,有发生室性心律紊乱的危险,严重者可致尖端扭转心律失常。
4.本品与阿托品类药物合用,不良反应加强。
5.本品与碳酸锂合用,可引起血锂浓度增高。
6.抗酸剂可以降低本品的吸收,苯巴比妥可加快其排泄,因而减弱其抗精神病作用。
7.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两者的抗胆碱作用加强,不良反应加重。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060
【生产企业】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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